2010年辽宁省关于组织进行非基本药物招标面对面谈判的通知
相关投标人:
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和部署,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决定于2010年6月22日至6月27日举行非基本药物面对面谈判。下面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面对面谈判的时间和地点
签到时间:2010年6月22日至6月2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上午7时30分至上午11时。
谈判时间:2010年6月22日至6月2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6时,请投标人准时参加,6月27日以后将不再受理。
谈判地点:辽宁省工会大厦三楼会议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0号,联系电话:024-62235999)
二、参加面对面谈判的药品和分组情况
2010年5月31日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布人机对话谈判药品目录和面对面谈判药品目录的通知》中确定的面对面谈判药品。请投标人认真查阅《面对面谈判药品目录》,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为了提高效率和节省投标人的时间,我们将面对面谈判药品按照投标人注册地(以省为单位)划分成6个大组,每个大组安排一天时间进行谈判(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投标人在谈判当天进行签到,请投标人提前做好谈判准备。由于谈判药品数量较多,谈判可能会持续到晚上,请投标人做好相关安排。
每天的谈判按药品类别划分为10个谈判小组分别进行,采购中心将按照签到的顺序进行编号并按编号顺序组织谈判。
三、参加谈判的人员
请投标人指派谈判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谈判授权代表应为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授权代表,如果授权代表有变化,新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谈判授权书原件参加谈判。除谈判授权代表外,原则上每个投标人还可以再选派不超过2个人参加谈判,但必须由谈判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谈判结果。
谈判授权书格式如下:
谈判授权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企业授权 (谈判授权代表姓名)为本企业的唯一合法代理人,全权处理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投标面对面谈判活动中报价及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半年,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印章)
谈判授权代表(被授权人): (签名或印章)
法人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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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四、谈判方式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可以对每个谈判药品进行不超过3分钟的说明和陈述,然后进行最后一次报价。专家将参考报价情况和药品的疗效、副作用、企业规模、安全性、品牌知名度、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各自给出建议价,将专家给出的建议价由低到高排列,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值后取平均值,投标人接受建议价平均值并确认后即列为中标候选品规,不接受的,按最后一次报价,由专家投票确定纳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或淘汰。
给投标人确认价格的时间为30分钟,请投标人按此要求做好相关安排。
附件: 《投标人参加面对面谈判时间表》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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