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07 更新|
- 2020-08-17 发布|
- 已浏览 10934 次|
- 资料完整度 70%|
- 关注度排行 10934
【杜密克】 乳果糖口服溶液
潮州市千禧贸易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荷兰苏威制药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20387
药企认证信息
- 邮箱:
- 手机:
- 组织:
- 执照:
医药网药品
潮州市千禧贸易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荷兰苏威制药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20387
【产品名称】:【杜密克】 乳果糖口服溶液
【产品分类】:西药产品
【通用名称】: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20387
【主要规格】:15ML*6袋
【药品剂型】:口服液
【药品成份】:
【是否中标】:否
【是否独家】:否
【生产企业】:荷兰苏威制药
【招商区域】:全国
【招商条件】:
【药品备注】:不良反应: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注意事项: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禁忌:糖尿病患者慎用,对半乳糖不能耐受者不宜服用。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均禁用。
【用法用量】: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 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 年龄、起始剂量、维持剂量 成人、每日30毫升、 每日10-25毫升 7-14岁儿童、每日15毫升、每日10-15毫升 1-6岁儿童、每日5-10毫升、每日5-10毫升 婴儿、每日5毫升、每日5毫升 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 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 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 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值5.0-5.5。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氨症及由血氨升高引起的疾病;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
医药网药品代理流程:
发表评论 评分:
潮州市千禧贸易有限公司 | |
手机:点击查看 | 联系人:洪培汉 |
电话:点击查看 | 传真:点击查看 |
所在地区:广东 | 经营模式:经营 |
网址:www.qxhm.800pharm.com | 邮政编码:521000 |
QQ:点击查看 | 邮件: |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福安路千禧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