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07 更新|
- 2020-08-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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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广东奇方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2mg国药准字H2005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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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方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2mg国药准字H20052125
【产品名称】:注射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产品分类】:保健品降脂降压类
【通用名称】:
【批准文号】:2mg国药准字H20052125
【主要规格】:(1)2mg;(2)10mg;(3)20mg(以地塞米松磷酸钠计)
【药品剂型】:胶囊
【药品成份】:地塞米松磷酸钠,其化学名称为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磷酸酯二钠盐。
【是否中标】:否
【是否独家】:否
【生产企业】: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广东
【招商条件】:
【药品备注】:
【用法用量】: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 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 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临用前用适量注射用溶剂溶解后使用。
【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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