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鞍山市市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采购编号:AGJCG2013G006)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2013年2月19日9: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2月19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要求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评审房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凭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二、申报资质材料时间及领取回执单时间。
(1)申报资质时间:
申报文件中资质材料截止日期原定2013年1月21日,现延期至2013年1月31日,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申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申报文件,要求递交的申报资料的复印件清晰。
申报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1室
申报咨询联系人:李睿 张守华
申报咨询联系电话:0412-5219886 0412-5215886
(2)领取回执时间:
投标人于2013年2月5日上午9:00至16:00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1房间领取回执单,凭回执单领取网站登录名及密码,进行品种及成本分摊服务费比率的申报,逾期未领取回执单,视为放弃此次投标资格。
三、网上申报品种及该品种品规成本分摊服务费比率时间。
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18日13:00前。
四、药品目录的调整。
本次采购以此次发布的药品目录为准,药品目录调整为五包,采用网上下载附件的方式领取。
包号 |
评审药品 |
1 |
独家药品 |
2 |
合资进口药品 |
3 |
国产药品类A |
4 |
国产药品类B |
5 |
国产药品类C |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所有投标供应商需按包制作投标文件,各包需单独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并在包装上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于开标当日按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大屏幕显示的评审房间号逐一递交投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保证金说明。
1.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以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3日内汇入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须在汇款单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的联系电话。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一日(2013年2月18日)上午 9:00至11:00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凭汇款单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2.收取保证金的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226房间。
七、2009年省标中标品种的生产企业可以转配送,配送企业需出示生产企业对该品种品规的授权书,出示授权书的所有配送企业可来参加该品种品规的投标。
八、评分标准中,成本分摊服务费比率分值不设上限,此项得分按计算公式计算。
九、关于招标目录中药品剂型变更的说明
注射剂剂型的扩充:为了鼓励更多的生产企业参与竞争,满足临床用药需要,现将注射剂中同一通用名项下的粉针剂,溶媒结晶粉针剂,冻干粉针剂,水针剂,均视为同一剂型(50ml_包括50ml以上的针剂不能按此规定剂型合并)均可来参加此品规的竞标,最后竞标确认一个品规一个剂型。同时对价格得分计算公式补充说明如下:原公式中β为该品规在省标中的平均价,改为对于非注射剂型β为该品规在省标中的平均价,注射剂型按照水针剂(注射液)、粉针剂(粉针剂、溶媒结晶粉针剂、冻干粉针剂)两类分别计算省标中的平均价。
十、接受申报的品规以2012.12.31为止的辽宁省省标目录为准。
附件:1、《独家药品目录》
2、《进口药品目录》
3、《国产药品类A》
4、《国产药品类B》
5、《国产药品类C》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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