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07 更新|
- 2020-08-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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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丹麦易倍申(美金刚片)
北京红太阳医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丹麦灵北药厂
批准文号:H2006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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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药品
北京红太阳医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丹麦灵北药厂
批准文号:H20060272
【产品名称】:供应丹麦易倍申(美金刚片)
【产品分类】:其他保健品
【通用名称】:供应丹麦易倍申(美金刚片)
【批准文号】:H20060272
【主要规格】:
【药品剂型】:胶囊
【药品成份】:
【是否中标】:否
【是否独家】:否
【生产企业】:丹麦灵北药厂
【招商区域】:北京
【招商条件】:
【药品备注】:
【用法用量】:供应丹麦易倍申(美金刚片) 【规 格】10mg*28片 【价 格】100元 【通 用 名】美金刚片 【商 品 名】易倍申片 【成 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美金刚:化学名称:1-氨基-3,5-二甲基金刚烷胺盐 【性 状】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双面凸起的椭圆形薄膜衣片,两面各有一条刻痕。 【适 应 症】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用法用量】本品应由对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的诊断和治疗富有经验的医生处方并指导患者的使用。患者身边有按时监督患者服药的照料者的情况下才能开始治疗。应按照现行的诊 断标准和指南对痴呆进行诊断。:每日最大剂量20mg。为了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在治疗的前3周应按每周递增5mg剂量的方法逐渐达到维持剂量,具体如下:治疗第一周的剂量为每 日5mg(半片,晨服),第二周每天10mg(每次半片,每日两次),第三周每天15mg(早上服一片,下午服半片),第4周开始以后服用推荐的维持剂量每天20mg(每次一片,每日 两次)。美金刚片剂可空腹服用,也可随食物同服。 【贮 藏】密封,室温(10-30℃)保存。存放在儿童取不到的地方。 【有 效 期】48个月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060272 【生产企业】丹麦灵北药厂 内容仅供参考,实际诊断及用药请遵从医生指导,使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 【销售电话】18611530993 张志军(先生)联系!
【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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