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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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杉醇注射液
重庆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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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814
【产品名称】: 紫杉醇注射液
【产品分类】:西药产品
【通用名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814
【主要规格】:5ml:30mg
【药品剂型】:注射液
【药品成份】:5β,20-环氧-1,2α,4,7β,10β,13α-六羟基紫杉烷-11-烯-9-酮-4,10-二乙酸酯-2-苯甲酸酯-13-[(2'R,3'S)-N-苯甲酰-3-苯基异丝氨酸酯]
【是否中标】:否
【是否独家】:否
【生产企业】: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重庆
【招商条件】:
【药品备注】:
【用法用量】: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和6小时均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治疗前30?60分钟肌注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成0.3?1.2mg/ml溶液,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功能主治】:卵巢癌和乳腺癌及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以及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癌,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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